6 月 28 日,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厦门钨业”)发布《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公告,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 “福建省国资委”)将其直接持有的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福建冶金”)80% 股权无偿划转至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省工控集团”),省工控集团由此成为厦门钨业的间接控股股东。
此次股权划转是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组组建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闽国资改革〔2025〕53 号)进行的。2025 年 5 月 23 日,厦门钨业收到间接控股股东福建冶金通知,拟组建省工控集团作为省管企业,并将福建省国资委直接持有的福建冶金 80.00% 股权注入省工控集团。2025 年 6 月 27 日,福建省国资委出具《关于组建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股权划转的函》(闽国资函产权〔2025〕103 号),明确了上述股权划转事宜。
省工控集团成立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注册资本 8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杨方。公司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 1 号福建机电大厦。省工控集团的经营范围涵盖企业总部管理、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新材料技术研发等多个领域,股权结构为福建省国资委 100% 持股。
厦门钨业表示,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省工控集团将间接控制厦门钨业 30.90% 的股份表决权,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但需要注意的是,本次收购不会导致厦门钨业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福建稀土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福建省国资委。此外,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