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片投资对赌困局⑤】回购压顶,创业者如何拆解对赌“致命雷”

来源:爱集微 #对赌# #回购# #芯片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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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协议时憧憬着上市风光,如今睁眼就是回购倒计时。”在日前半导体投资联盟主办的融资对赌解困闭门研讨会上,一位芯片公司创始人如是说。他的遭遇引发全场创业者的共鸣——随着国内半导体行业从政策驱动的高速增长期步入深度调整阶段,那些在资本狂热时期签订的对赌回购协议,如今已演变为行业普遍面临的重大挑战,其多米诺骨牌效应正逐步显现。

集微网在“芯片投资对赌困局系列”的前四篇调查文章《创始人踩雷实录:当造芯理想撞上对赌铁幕》、《连环爆雷,半导体投资机构的两难抉择》、《“对赌官司”无赢家,开庭容易解套难》、《等救不如自救:半导体创业者的“断臂”与“造血”》在行业内引起重大反响。在这场闭门会上,创业者们围绕着协议签署前的风险规避(如持股结构设计)、触发对赌后的应对策略(法律和技术手段),以及与国资的特殊博弈等焦点话题展开分享和讨论,进一步寻找突破困境以及未来如何避免踩坑的实战指南。

签约陷阱:提前排查藏在条款里的“致命毒药”

“如果你的行业没有上市可能性,最好不要拿投资人的钱。”在半导体资本狂欢退潮的今天,超过80%的创业者正被或即将被自己亲手签下的对赌协议勒紧咽喉。然而,在当下的商业环境中,完全依赖原始积累来创业,而不借助外部资本力量,对于多数企业来说是不切实际的。正因如此,创业者在签订融资协议之前,务必提前进行风险排查,强化避坑意识,这在当今形势下显得尤为关键。

经验一:权益博弈,争取更有利的条件

对赌协议的条款设计是创业者与投资机构之间博弈的结果,创业者需要在谈判中展现自己的商业智慧和对行业的深刻理解,以争取更有利的条款,降低对赌失败的风险。会议中,有创业者提出,创业者需精准锚定自身的独有优势所在,深刻了解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在谈判过程中,要敏锐把握投资机构的关键诉求,以企业长期价值创造能力为支点,进行有力的协商,从而在对赌协议中争取到更为有利的条件。

经验二:弹性条款,给对赌装上“减震器

对创业者而言如今最致命的是刚性上市对赌。过去几年在资本和市场热潮之下,很多企业签署了上市对赌,埋下今天行业大面积暴雷的隐患。在研讨会的现场,一位投资人嘉宾语重心长地提出警示:“硬性上市条款等同于自我设限,甚至可以说是创业路上的‘自杀式’陷阱。”他进一步给出了务实的建议,比如将协议中的“成功上市”条款,灵活地调整为“申报受理”;又或者将“上市标准”放宽,不再局限于 A 股市场,这些举措都能为企业的未来发展预留出更为宽广的空间。

而一位曾成功与投资者重新谈判对赌条款的企业创始人,也在现场分享了他的宝贵经验:“在我们的谈判过程中,我们将对赌目标从‘2026 年必须成功上市’,巧妙地变更为‘2026 年申报 IPO 并获得受理’。同时,我们还引入了‘行业周期调整系数’这一创新机制。具体而言,如果半导体行业指数的年度跌幅达到某一特定水平,企业的业绩目标将按照既定比例自动下调。这种动态调整机制的引入,使得对赌条款能够更加灵敏地适应行业周期的波动,极大地增强了企业在面对市场不确定性时的韧性。”

经验三:隔离个人资产,避免无限连带责任深渊

“用营业执照持股,别用自然人名义!”某创始人以自身经历提醒。他曾因自然人担保协议,面临房产被查封的风险。研讨会上多位创始人证实,营业执照持股可以构筑法律防火墙,而自然人持股则可能会面临巨额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风险。

经验四:股权设计,未雨绸缪的关键一步

一家射频芯片创业公司代表嘉宾提到,在引入某次投资时,因股权设计失误,让对方占据大比例股份,2020年国产替代黄金期时,董事会席位不足导致错失决策主导权,直接丢失当时难遇的市场机会。“这种因对赌协议附带的股权稀释陷阱一定要警惕。在前期股权设计上,大家需要认真规划,这是我们的教训。”该嘉宾表示,股权设计不仅仅是法律文件的签署,更是企业在资本游戏中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合理的股权架构,企业可以在融资过程中更好地平衡各方利益,降低潜在风险。

经验五:选择更适合的投资机构类型,警惕明股实债

不同类型的投资机构在投资条款方面会有不同的侧重点和政策,在当前资本市场以国资为主导的背景下,更需要谨慎。有嘉宾提到,“国资投资时要求‘上会决议必须包含所有党委成员签字',但我们实际操作中因两位委员出差未签字,对方后来以此为由主张投资决议无效,反告我们违约。”这类因程序瑕疵导致的法律风险,成为民营企业与国资对赌时的高频陷阱。另一位嘉宾提到,“你以为拿的是股权融资,实则是披着马甲的债权。而且纪委在投资尽调时就已介入,企业动用每笔资金都需提交申请材料。“买块地皮要写可行性报告,付供应商款要附合同,连装修办公室都要审批。”这种“明股实债”的模式容易让企业陷入被动境地。

破局策略:从条款设计到司法博弈的生存指南

“哪有什么救世主?都是利益捆绑。”一位投资机构嘉宾表示。他管理的基金已经有多个半导体项目触发回购,“若强制执行,企业破产我们更颗粒无收”。如今他们主动将回购期限延至2030年,“只要企业活着,就有资产证券化的希望”。

在研讨会上,部分嘉宾在充分剖析了自身面临的困境和汲取的教训后,分享了他们过往应对回购条款的实操经验。

针对协议执行压力,在法律应对思路方面,包括协议效力质疑,对存在程序瑕疵(如评估不合规)的投资协议,可主张条款无效;如果对赌协议约定固定收益,可主张其违反《公司法》风险共担原则,参考政府融资平台判例,部分法院会认定为债权关系;司法判例应用,已有案例显示,当投资方未履行资源导入承诺时,法院可能减轻被投企业责任;责任隔离设计,建议新签约企业通过法人持股架构规避个人连带责任等。

机构代表强调,专投资机构业法务团队在协议设计阶段已预设多重保障条款,诉讼存在不确定性,创业者具体情况应视自身情况具体分析抗辩思路。

至于如何应对对赌与回购难题,与会者达成了几项关键共识。

第一,企业自救与内部管理优化。企业应强化自身经营管理,提高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这是应对融资对赌困境的根本之道。同时,要注重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稳定核心团队,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与投资方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积极与投资方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反馈企业经营状况,争取投资方的理解与支持。在必要时,可通过协商调整对赌条款,共同寻找解决方案,例如接受股权置换替代现金回购等。

第三,寻求外部资源与战略支持。关注行业动态和市场机遇,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和客户资源。同时,可考虑引入战略投资者,或者上市公司并购,借助其产业资源和市场渠道,推动企业发展,提升企业价值。

第四,关注政策与法律环境。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以及司法实践中的指导性案例,为解决融资对赌问题提供政策依据和法律支持。

第五,与会者集体呼吁需要顶层设计以破解当前系统性困局。他们呼吁,首先是拓宽退出通道,推动并购基金、S基金发展,例如美国并购退出占比达40%,而中国不足10%,有很大完善空间。其次,建议统一司法标准,最高法需明确“明股实债”认定标准。再次,在国资投资僵化问题方面,建议设置‘弹性退出条款’,优化考核机制,改变纯财务回报导向,纳入产业协同指标。最后,保持IPO政策稳定性,降低政策波动影响。

半导体投资联盟在首届集微半导体大会(2017年)上成立,发起人为爱集微与国内主要半导体投资机构,经过数年的发展,半导体投资联盟已经云集了上百家投资机构会员单位,通过集微半导体大会、联盟年会、芯力量路演等多个有效的活动组织,极大促进了资源整合和协同合作。

此次联盟主办的闭门研讨会再次充分发挥平台优势,为众多创业者和投资机构提供了一个宝贵的交流平台,未来联盟也将凭借广泛的成员网络,汇聚投资机构、企业、法律专家等多方力量,积极帮助产业界各方发声,助力企业缓解对赌回购压力,在复杂的资本环境中稳健前行,持续为中国半导体产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责编: 张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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