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8日,珠海冠宇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ATL起诉公司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ATL称珠海冠宇产品涉嫌侵犯其ZL201621440703.7号专利。
2023年5月11日,珠海冠宇收到福州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珠海冠宇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害ATL“一种卷绕式电芯”(专利号:ZL201621440703.7)实用新型专利权的电芯产品,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ATL经济损失和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10,000,000元;珠海冠宇负担案件受理费中的120,000元。
2023年6月9日,珠海冠宇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561243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上述ATL起诉珠海冠宇专利侵权纠纷案的涉诉专利ZL201621440703.7号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
6月12日,珠海冠宇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撤销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闽01民初1650号民事判决;二、驳回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71800元,由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21800元,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81800元,均由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珠海冠宇表示,公司所研发生产的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ATL之间的专利争议案件中已有14个ATL的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或法院判决无效,已有12个案件被ATL主动撤诉,已有3个案件被法院驳回ATL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