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均智科技与招商局资本(北京)等其他参与方共同签署了相关《合伙协议》。
本合伙企业工商登记的合伙期限最长为十五年,自《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日期起算。本合伙企业的投资目标为:
(1)增资或新设投资于服务贸易、数字贸易或财政部、商务部另有规定的相关领域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及创业投资基金(“子基金”);
(2)直接投资于服贸企业、数贸企业,或财政部、商务部另有规定的相关领域企业;
(3)通过受让子基金份额投资于服务贸易、数字贸易领域的子基金。
资料显示,均胜电子于2024年12月3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有限合伙)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均智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人民币3亿元参与投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有限合伙)(暂定名)的发起设立,参与投资金额占服贸基金二期出资总额的3%。招商局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为本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