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紧急制动系统新国标意见稿发布,拟于2028年1月1日实施

来源:爱集微 #AE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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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信部网站发布《轻型汽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

自动紧急制动系统即Advanced Emergency Braking System,缩写为“AEBS”,是一种实时监测车辆前方行驶环境,并在可能发生碰撞危险时发出警告信号并自动启动车辆行车制动系统使车辆减速,以避免碰撞或减轻碰撞后果的系统。

AEBS意见稿将代替GB/T39901—2021《乘用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适用对象为适用于M1 以及N1 类汽车。

根据意见稿,M1 和 N1 类汽车应装备自动紧急制动系统,系统完成初始化后,除不可用状态外,应满足以下要求:

 a)对于M1 类汽车,至少在10 km/h至80 km/h速度区间内的所有车辆载荷条件下,当系统监测到 可能与前方车辆发生碰撞危险时处于激活状态,当未监测到碰撞危险时处于待机状态;对于N1 类汽车, 至少在10km/h至60km/h速度区间内的所有车辆载荷条件下,当系统监测到可能与前方车辆发生碰撞 危险时处于激活状态,当未监测到碰撞危险时处于待机状态;

 b)至少在20km/h至 60km/h速度区间内的所有车辆载荷条件下,当系统监测到可能与前方行人、 自行车和踏板式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危险时处于激活状态,当未监测到碰撞危险时处于待机状态;

 c)制造商应按照相关要求证明系统在全部可激活速度区间的安全性。

根据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披露数据,前述标准拟于2028年1月1日实施。

行业分析称,意见稿对标国际法规UN-R152,这将有助于提升中国汽车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据相关研究,AEBS可显著降低事故率,尤其是在低速行驶和城市道路环境中。因此,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能够在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或疲劳驾驶等情况下自动采取制动措施,有效减少追尾及碰撞事故的发生。与此同时,新标准增加了对行人、自行车、踏板式两轮摩托车等弱势交通参与者的识别能力考核。这将有效降低对这些群体的碰撞风险,提升整体道路安全水平。

另一方面,新标准明确了自动紧急制动系统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为汽车制造商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这将减少市场上产品的技术差异和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

责编: 邓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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