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瑞丰光电及三位高管发出监管函

来源:爱集微 #瑞丰光电# #监管函# #LED#
7452

5月9日晚间,深交所向瑞丰光电及相关当事人发出监管函,指出公司在对联营企业珠海市唯能车灯实业有限公司股权激励事项的核算上存在不规范行为,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且未完整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监管函明确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龚伟斌、财务总监陈永刚及董事会秘书刘雅芳对此负有重要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瑞丰光电面临的问题不止于此。根据深圳证监局发布的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公司在公司治理和财务核算两大方面均存在不规范情况。

在公司治理方面,瑞丰光电存在三会运作不规范、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不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完善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具体表现为董监高在审议薪酬议案时未回避表决、部分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募投项目进度滞后未及时披露等。

在财务核算方面,公司存在收入核算不规范、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预付账款披露及核算不规范、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确认不准确、其他应收款信息披露不准确以及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不准确等六项问题。

深交所要求瑞丰光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作为一家LED封装技术研发和产品制造企业,瑞丰光电主要提供从LED封装工艺结构设计到标准光源模组集成的整体解决方案。此次监管函的发出,对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责编: 邓文标
来源:爱集微 #瑞丰光电# #监管函# #LED#
THE END

*此内容为集微网原创,著作权归集微网所有,爱集微,爱原创

关闭
加载

PDF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