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瑞丰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公司在公司治理、财务核算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情形。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了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龚伟斌、财务总监陈永刚、董事会秘书刘雅芳对上述相关信息披露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龚伟斌、陈永刚、刘雅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瑞丰光电表示,公司将高度重视监管函中指出的问题,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与落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尽管收到监管函,但公司表示不会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4年,瑞丰光电实现营业总收入达15.45亿元,同比增长12.17%;归属净利润为0.32亿元,较2023年亏损0.46亿元实现大幅扭亏,同比增长168.76%。瑞丰光电作为国内LED封装领域的领军企业,2024年在MiniLED背光、车用LED等新兴领域取得显著突破,但电子纸业务的毛利率仅为10.44%,成为财报中的一大隐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