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ST有树发布公告称,12月5日,公司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批准《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
有棵树公司前身为江苏天泽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25日,主营业务为电子计算机软件。2009年8月,江苏天泽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变更设立为江苏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1年4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开上市,股票代码为300209。2011年6月,公司名称变更为“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公司向肖四清等主体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取得有棵树公司99.9991%股份,公司主营业务转型为跨境电商业务。2022年11月,公司名称变更为“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以来,以“亚马逊”为代表的第三方电商平台对中国跨境电商卖家的监管持续加码,有棵树公司旗下因涉嫌违规被封停、冻结的站点高达数百个,导致债务人资金链濒临断裂。同时,受宏观经济下行以及平台政策趋严和多变影响,有棵树公司主营业务遭受沉重打击,陷入经营困境。因有棵树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自2024年4月29日起,有棵树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有棵树”变更为“*ST有树”。
2024年3月12日,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较高重整价值,长沙中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决定对有棵树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指定有棵树公司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2024年9月30日,长沙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有棵树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有棵树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为最大限度地争取重整成功,避免有棵树公司破产清算,临时管理人、管理人及债务人严格按照《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重整工作,经充分听取相关方意见,依法审慎制作了重整计划。
以有棵树公司现有总股本42,210.73万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2股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50,652.88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2,863.61万股(最终转增股份准确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该部分转增股票由全体股东无偿让渡,其中:
(一)18,572.72万股股票由产业投资人受让,受让价格为1.95元/股,其中:深圳天行云公司及其指定主体以及其他产业联合体受让16,715.45万股股票(占产业投资人联合体合计持股数量的90%),纵腾集团及其指定主体全资子公司舟山麦步受让1,857.27万股股票(占产业投资人联合体合计持股数量的10%)。
(二)23,004.29万股股票未来用于引入财务投资人。
(三)7,075.87万股股票用于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向债权人分配以清偿债务,以股抵债价格为10元/股。
(四)2,000万股股票作为预留偿债资源,用于后续清偿破产费用及未申报债权。
法院认为,《重整计划草案》的内容制作符合法律规定,并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提交,已获得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表决程序合法:一、批准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二、终止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ST有树表示,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负责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