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弘电子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激励与约束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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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5日,澳弘电子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适用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人员,独立董事津贴参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执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方案制定、管理、考核和监督。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竞争力、按岗位确定薪酬、与绩效挂钩、短期与长期激励结合、激励与约束结合等原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与市场、公司经营及个人业绩相匹配。

董事薪酬方面,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具体职务和考核情况领薪,未任职的不领薪;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会审批。高级管理人员按职务和考核领薪。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工资按月发放,遇休假日顺延或提前。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费用扣除包括个税、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及到期未还借款。

薪酬体系会随公司经营变化调整,依据包括盈利状况、岗位职务变动等。还可设专项奖励或惩罚。

每年度按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发奖金,与公司经营目标挂钩。会计年度结束后,委员会对高管考核确定年薪。若公司盈利转亏损或亏损扩大,而高管绩效薪酬未降,需披露原因。

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违规情形,不予发放或追回绩效薪酬。公司亏损时,需说明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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