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创微纳发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规范选聘流程保障审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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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0日,睿创微纳发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告。公告指出,为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制度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意,再提交董事会审议,最后由股东会决定,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指定或干预。

对于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独立主体资格、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等多项条件。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公司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选聘,续聘符合要求的事务所可简化程序。审计费用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可根据情况调整,下降20%以上需说明原因。

当事务所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情况时,公司应改聘。改聘需按规定程序进行,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事务所审计工作,对特定情形需谨慎关注,对违规行为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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