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0日,中矿资源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为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细则。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一名独立董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产生。
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等。会议每年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可采用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需提前3日通知,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对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需其提交述职和自我评价报告,委员会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报酬建议报董事会。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