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0日,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
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细则。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并负责。其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设召集人一名。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及其任职资格等,并就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会议每年不定期召开,可现场或通讯表决,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有明确程序,审议相关事项时,有利害关系的委员需回避表决。细则还对未尽事宜、修改、解释等作出规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