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0日,泰凌微发布《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归属期归属条件/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该激励计划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激励对象名单公示等。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已分别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和行权期。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为137.68万股,可归属激励对象为91名;股票增值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6.16万股,可行权激励对象为10名。归属/行权条件达成,如公司未出现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满足任职期限要求、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达10.15亿元,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且多数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第一档,归属/行权比例100%。
此外,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0.60万股股票增值权。律师认为,本次归属及行权、作废均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