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德龙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待股东会审议,有望完善治理凝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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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0日,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易德龙系2015年9月10日由苏州市易德龙电器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经核查,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施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行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一定程序,2026年4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但因3名董事回避,董事会无法有效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后续仍需履行多项程序,包括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发出股东会通知并公告法律意见书、公示激励对象、审核公示意见、股东会审议通过、首次授予权益登记公告等。

激励计划主要内容涵盖目的原则、管理机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来源数量分配、有效期等多方面,符合《管理办法》要求。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包括独立董事等特定人员,首次授予25人,预留授予对象12个月内确定。

公司已按规定进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安排,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情况也符合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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