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9日,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规定相关解释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按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于施行日期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等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前期颁布的准则等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此次变更系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